關于做好2013年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9-13 責任編輯:Admin 來源:經濟與管理系
各系及基礎學院: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及省、市委政府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文件精神,經研究,學校決定設立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用于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現就2013年創業資助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原則和申報條件 (一)資助原則 創業資助資金申報和發放嚴格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監督管理、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資助對象 在湖南省内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且為法人代表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或畢業兩年内的畢業生(從畢業證書簽發之日起計算)。 (三)申請條件及資助等級 申請人必須有具體的可行性創業項目。學校将根據項目的科技含量、經濟與社會效益(含吸納我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前景等,擇優選擇資助對象,确定資助等級與金額,重點資助科技成果轉化、社會效益良好的創業項目。 創業資助資金分三個等級:10000元、5000元、3000元。
二、申報辦法和時間安排 (一)申請、填表階段: 2013年5月15日-5月24日 各系向學生公布申報條件并組織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 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申請表》(詳見附件,可從"學校就業信息網"下載)。 2、創業計劃書(含項目可行性報告)等其他可證明項目的可行性、企業信譽及吸納我校畢業生就業情況等材料。 3、本人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畢業證(在校生憑系部出具的證明)複印件。 (二)評審、公示階段:2013年5月28日-6月10日 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審核申報材料,彙總後向學校彙報。經專家評審後,在全校範圍内進行公示。 (三) 資金撥付階段:2013年6月中旬以前 公示無異議的,就業指導中心核準并報學校就業指導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分兩批撥付,首期撥付60%,其餘部分資金根據項目進展程度,在首期資助資金通過考核或審核後再予撥付。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系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宣傳和組織工作。 (二)資助對象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對獲得的創業資金加強财務管理,該項資金隻能用于經營成本、研發成本等實施項目,不得用于個人消費支出: 2、獲得項目資助的,應自每期資金撥付之日起兩個月内向就業指導中心遞交資金使用情況的财務報告和項目運行情況報告; 3、接受學校有關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三)發現資助對象弄虛作假或資金使用不當的,學校有權追回全部資助資金。 (四)鼓勵獲得創業資助的對象,在創業取得成功後,主動将獲得的資助返還學校,以利于學校大學生創業資助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申請表》upload/2013-05/201305140832501.doc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就業網下載)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二〇一三年五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