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屆畢業生戶口和檔案轉移有關事項的規定
發布時間:2008-05-29 責任編輯:Admin 來源:經濟與管理系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關于積極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鼓勵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促進畢業生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現将我校2008屆畢業生的戶口與檔案轉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生的戶口遷移
戶口在校的畢業生, 6月16号以前未提交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政府管轄的人才服務中心)的戶口接收證明材料(材料必須注明戶口遷入地區派出所),學校将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的報到手續,同時将其戶口轉回原籍。畢業生家庭戶口地址如有異動,請于6月16日前填寫家庭戶口地址異動申請表交系部,報送學校保衛處。
請畢業生在畢業離校領取畢業證的同時,領取《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并注意憑《戶口遷移證》、《就業報到證》在《戶口遷移證》規定的有效期内,到指定的入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二、 畢業生檔案的轉移
畢業生在6月16号以前未提交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政府管轄的人才服務中心)的檔案接收證明材料,學校将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的報到手續,其檔案移送生源地教育部門管轄的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管理。請畢業生在畢業離校領取畢業證的同時,領取《就業報到證》并妥善保管。(《就業報到證》的用途詳見《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畢業生必讀手冊》)。
三、 畢業生“就業改派”
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後兩年内,落實了新的工作單位,需要辦理“就業改派”手續的,可持畢業證、原單位解聘證明和與新單位簽署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回學校免費申請改派一次(辦理“就業改派”程序詳見《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畢業生必讀手冊》“辦理《就業報到證》的程序”)。
畢業生在畢業當年的6月16日後,離校前,落實了工作單位,應及時将已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政府管轄的人才服務中心)的檔案接收證明材料交給學校就業指導中心,以便學校統一補辦理“就業改派”手續。在校學生戶口遷出學校後原則上不能辦理“戶口改遷”手續。
四、 畢業生的檔案與戶口的托管
畢業生遇到工作單位不接收檔案或戶口,可于6月16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在長沙市人才服務中心托管檔案或戶口,并辦理好相關手續。
學校為畢業生集中辦理戶口與檔案托管手續時間為:畢業當年的5月15日-6月15日期間的每周星期四。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2008年5月29日
附注:畢業生回生源地區就業有關政策摘錄
“有就業願望的應屆畢業生9月1日後仍未就業的,可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和人事部門應免費提供專門的就業服務,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财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其提供基本生活補助。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後生活仍有困難的,民政部門要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摘自國家14部委《關于切實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