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0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暨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5-12 責任編輯:姜惠芬 

各單位:

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暨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報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宗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和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旨在鼓勵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弘揚優良學風,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學術傳承創新價值的精品力作,培養一批優秀青年學者,充分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中的示範引導作用。

二、資助對象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和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優秀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價值較高的資料彙編和學術含量較高的工具書。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包括教育學、藝術學等單列學科均可申報。

三、項目類别與資助額度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重點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分量厚重、創新性強、對學科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為35萬元。一般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價值較高、具有一定創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金額為25萬元。申請重點項目未達到立項要求、但達到一般項目标準的可立為一般項目。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主要資助研究深入、創新程度較高、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博士論文,突出對優秀青年學者的科研支持,每項資助金額為20萬元。

四、申報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國家社科基金有關管理規定;能夠獨立開展研究工作,學風優良;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具有博士學位。鼓勵知名專家學者和有長期學術積累的退休科研人員積極申報。

2.申報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員申報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申報重點項目、一般項目,論文完成日期應為三年以上(答辯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論文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達到原論文字數30%以上。

3.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的申請人年齡應在35歲以下(1985年4月28日後出生),論文須以中文寫作且被畢業院校評為“優秀”等級,完成日期為2017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以答辯日期為準)。同等條件下,獲得省部級以上優秀博士論文的優先予以支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尚未結項;

(2)屬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申請人本人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國家秘密。

五、申報辦法

1.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由個人直接申報;已與全國社科工作辦指定出版機構簽署出版合同或達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須出具出版社推薦意見。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須經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推薦後由個人進行申報。

2.申請人根據具體情況下載《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重點項目、一般項目)》或《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請書》或教育學相關申請書及《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彙總表》《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成果修改說明》等,用計算機填寫。跨學科研究課題要以“靠近優先”原則,選擇一個為主學科申報。

3.申請書中相關名稱及代碼的填寫請參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代碼表》(見附件5)。

4.申報材料包括:

(1)申請書:一式8份,A4紙雙面打印、白色銅版紙封面裝訂(便于帶附件一起裝訂)。

(2)申報信息彙總表:申報人請務必完整填寫申報信息彙總表(注意拉條往右拉),并确保與申請書有關信息一緻。彙總表可不打印,但要拷貝在光盤中。

(3)申報成果:報送7套書稿(如申報書稿字數超過60萬字,須同時報送7套書稿和7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和參考文獻)。書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紙雙面印制、白色銅版紙封面、左側裝訂成冊。書稿不需要匿名。

(4)相關附件:

申報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的需提供論文等級證明材料,博士學位論文評閱書複印件、答辯決議書複印件各8份,附在《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請書》後面一起裝訂。

申報成果參加過以往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的,需附詳細的修改說明一式3份(見附件4),要求一張A4紙雙面打印或一張A3紙雙面打印、中縫折疊。

以博士論文和博士後研究報告為基礎申請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需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3本,并附詳細的修改說明(以word文檔格式自行撰寫)一式3份,要求A3紙雙面打印中縫折疊或中縫裝訂。

(5)電子光盤一式2份,須包含申請書、申報信息彙總表、書稿、成果概要、博士論文(博士後研究報告)、修改說明、相關附件材料等所有申報材料的電子版。請勿将本是word或excel格式的文件自行轉換為PDF格式。光盤上請用油性筆(請勿貼标簽紙)标明申請人姓名、學校及學科分類。

(6)全部申報材料請裝袋,封面貼申請書首頁。

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回,請自留底稿。

六、申報時間

請申請人于2020年6月24日将全套材料直接交送科技處審核。

七、相關注意事項

1.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課題《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完成時限為1-3年,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要求于2021年3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請人應按時限完成研究工作。

2.項目最終成果須先鑒定、後出版。省社科規劃辦對最終成果組織鑒定後提交全國社科工作辦審核,合格者方可結項并進入出版程序。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研究成果由全國社科工作辦指定出版機構并按要求統一出版,優秀博士論文由全國社科工作辦安排集中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鑒定結項之前,申請人不得擅自出版,違規者将終止申請或撤項,并通報批評。

3.申請人需按照《項目申請書》和申報公告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産權争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在申請時弄虛作假的,申報成果存在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3年内取消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申請人5年内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4.全國社科工作辦指定的推薦申報出版機構名單(57個)如下:人民出版社、學習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中央黨校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央編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人民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中國财政經濟出版社、科學出版社、九州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國家圖書館出版社、教育科學出版社、文化藝術出版社、軍事科學出版社、文物出版社、上海世紀出版集團、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遠東出版社、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江蘇人民出版社、山東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廣東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陝西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國防大學出版社、複旦大學出版社、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南京大學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武漢大學出版社、山東大學出版社、吉林大學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南開大學出版社、中山大學出版社、四川大學出版社、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蘭州大學出版社、安徽大學出版社。

5.後期資助項目成果出版後,全國社科工作辦将常态化遴選完成質量與學術價值較高的作品,形成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出版成果重點推薦書目”,對優秀成果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推介。

聯系人:馬婧

聯系電話:84261581

科技處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附件2.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請書

附件3.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彙總表

附件4.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成果修改說明

附件5.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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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 國家社科基金優秀博士論文出版項目申請書.doc】已下載6

  • 附件【附件3.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信息彙總表.xls】已下載6

  • 附件【附件5.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xls】已下載6

  • 附件【附件4.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成果修改說明.doc】已下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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