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本科專業預警與動态調整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1-12 責任編輯:姜惠芬 

各學院: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專業布局與結構,強化專業内涵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服務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根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專業設置與動态調整管理辦法(暫行)》(長大教〔2022〕16号),決定開展2023年本科專業預警及動态調整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專業預警

教務處組織開展專業預警審核工作。對出現以下15條規定中兩種及以上情形的專業,實行校内預警,列入預警專業名單:

1.連續 2 年在湖南省的第一志願報考率低于15%的專業(不含新專業);

2.連續2年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低于湖南省平均落實率8%以上的專業;

3.連續2年學生實際轉出本專業的比例達到30%的專業;

4.參加省級以上新增學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評估(含正式評估和預評估)未通過的專業;

5.參加省級以上新設本科專業辦學合格評估不合格的專業。

二、專業動态調整

1.減招或暫停招生

根據當年預警專業,或學院主動提出減招或暫停招生申請的情況,動态調整招生計劃,明确減招或暫停招生的專業名單,經學院核實并公示,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後執行。

2.恢複招生

減招、停招專業,若專業的招生就業情況好轉、專業建設明顯改善,在未退出之前,可申請恢複原招生計劃或重新招生,需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報校長辦公會同意後執行。

3.停招或撤銷專業

對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專業啟動退出(停招或撤銷)機制:

(1)連續 2 次被預警、整改期限内未能進行有效整改的專業;

(2)學院根據專業結構優化的需要,申請停止招生的專業,或經學校研究決定停招的專業;

(3)連續五年暫停招生或未招生的專業;

(4)學校學科專業轉型發展與結構調整需要停招或撤銷的專業。

教務處根據上述規定,彙總相關數據材料,明确停招、撤銷的專業名單,經學院核實,報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審議并公示,校長辦公會審定通過,報湖南省教育廳備案後執行。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

各學院核對《2023年本科專業預警數據彙總表》(分院發),1月8日前提交紙質版(需學院負責人簽字及學院蓋章)至教務處教研科(長盛樓3008)。


聯系人:袁老師                        電話:0731-84261518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教務處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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